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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位病友問我下列問題, 經過同意在此回答

"請問主任,知道您很繁忙,能否請教您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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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位病友問我下列問題, 經過同意在此回答

"請問主任,知道您很繁忙,能否請教您關於碘131殘餘輻射值的問題?碘131治療後12天回核醫科造影,請輻房護理人員再協助測量殘餘輻射值為0.2,可回家抱小孩(最大六歲,最小十個月),對小孩是安全的嗎?"

我的答案是: 需要確認” 測量殘餘輻射值” 的單位; 如果是每小時微西弗, 那就沒有任何限制. 但這可能代表甲狀腺組織或腫瘤對碘-131吸收不好.

碘131殘餘輻射值的測量滿複雜的, 我建議病友是應該要醫院核醫科提供測量的數字和單位, 按照法規可以用每小時微西弗(micro-Sv/ hour 或 uSv/hr) 但也有醫院直接換算成毫居里 (milli-Curie), 前者比較普遍也比較容易適用法規的解釋, 一般而言背景值約在0.2 每小時微西弗左右. 在台灣多數醫院碘131治療出院的外釋標準是50-70 每小時微西弗以下.

大部分醫院的測量是在病患1公尺或2公尺利用偵檢器測量, 測完會給的數字例如王先生接受碘131(100毫居里)治療後出院時(通常第3 天) "1公尺處輻射暴露率= 64 微西弗/小時 (uSv/hr)", 依據國際標準之建議 (***體外輻射劑量率應小於70uSv/hr), 在一般狀況下王先生可以在公眾場合活動, 但仍然不能和孕婦或小孩(<12歲) 處於 1 公尺範圍內, 其目的在確保他人(成年人)不會因此遭受過量輻射暴露(目前法定年限是5 毫西弗或5 mSv 或是5000 uSv; 在孩童法定年限則是 1 毫西弗), 通常我會建議王先生要謹守與人(包括成人與小朋友)儘量保持1公尺以上距離的原則, 但如果不得已情況下須與成年人近距離(1公尺以內)相處, 每天儘量不要超過6小時, 但對孕婦孩童仍是不能放鬆任何標準(因為法規要求是成人的年限值的1/5, 缺乏相關研究只能更保守). 假設又過了8-10天(治療後10-12天), 此時碘131又經過了1個物理半衰期而身體也因為正常代謝而排泄了一些碘131出去, 此時的身體輻射暴露率會降到更低, 若與成年人近距離相處, 每天10數個小時也不會超標, 但對於孕婦孩童則是短暫(1-2小時)親密接觸無妨.

問題來了, 如果病友接受碘131治療後出院時 "1公尺處輻射暴露率超過70 微西弗/小時 (uSv/hr)" (通常是手術後殘餘組織過多或大量轉移腫瘤吸收碘131), 這時候有些醫院要求繼續在醫院隔離, 但也可以出院自我管理, 仍然建議要謹守與人保持1公尺以上距離的原則, 如不得已須與成年人近距離相處, 只能短暫為之. 至於要自我管理多久要看每個人的代謝和排泄情形, 我通常會參考治療後影像對照判定.

最近許多病友關切測量殘餘輻射值, 這是個好現象, 至少是注意到輻射安全的起步. 但詳細的資訊(如何測量和解釋)要和核醫專科醫師討論才不會落入恐慌引起更多的疑慮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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